◎ 現今學書者刻意有意將「書法」區隔為「傳統」書法〈如
本書前述書藝作品〉與「現代」、「實驗」書法〈類似以文
字為主題作畫作品〉。姑且不評論如此區隔是否必要或恰
當,願略述異同,提供書學者表現發揮之參考。
◎ 相通點:所有的藝術,任何形式的書法作品,都可說是創
作者「意」的表現展現與「意」的傳達。因此,無
論是「傳統」書法或「現代」、「實驗」書法,皆
可說是創作者的創「意」作品〈臨摹作品或許應排
除〉→ 創作者的創「意」書法 →→ 「創意」書
法!
◎ 相異點:
一、是否遵循一定的規矩與法則之分。所謂「傳統」書法,應
該就是書藝作品〈含落款題識、用印等條幅、中堂、橫
幅、對聯、聯屏—等作品〉,創作有一定的規矩及許多不
成文的法則。而所謂「現代」、「實驗」書法,是否就是
不拘任何形式,沒有任何規則法則,以文字為主題的書法
創作!?
二、是否可重新複製、摹仿之分。「現代」、「實驗」書法的
創作作品,本身必定是「獨一無二」的,即使是作者本人
或是其他任何人,都難以再重新創作或複製相同作品。或
許主因是「現代」、「實驗」書法的用筆方式,未必符合
「毛筆基本法」,墨的表現未必能百分百控制。無法百分
百控墨的創作,當然無法完全相同仿造摹仿。以此標準,
推論所謂「傳統」書法,強調百分百完全控墨,用筆有章
法,反而容易臨摹仿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