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古今中外,任何“人”的論述〈所有的書籍、演說、講
課 ---- 等〉,其內容必定可區分為「事實」或「觀點」兩
種。
「事實」應該就是「真理」;「觀點」就是個人的「看
法」。
◎「事實」或「觀點」應如何區分?
舉例:任意劃一直線與圓圈符號。以幾何圖形而言,是直線與
圓;以數字而言,應是1與 0。這是「事實」〈也可謂
不變的真理、定義或規定〉。
若說這條線〝不直〞、〝不太好看〞、〝太短〞;這個
圓〝還不夠圓〞、〝挺難看〞、〝還可以〞-------- 這些
都是「觀點」與個人「看法」。
◎「事實」與「真理」往往就是「知識」與「常識」,值得
無時無刻、無止境無限吸收、充實與學習。
◎ 他人的「觀點」或「看法」,則是可參考、可接受、可吸
收,當然,也可無須接受、不吸收、不用參考。〈自己的觀
點與看法,往往會自我認定為事實與真理,直到自我改觀〉
˙古今中外,所有的所謂〝評論〞〈政經、演藝----等〉、
〝口味〞〈飲食〉、〝詮釋〞〈書畫、音樂----等〉,皆可謂
個人〝觀點與看法〞。有時候〝詮釋〞可能超越作者本
人,也許更豐富,( 例如:馬友友全是巴哈音樂;蔣勳老
師講解古今中外書畫作品 ),但仍屬個人〝觀點與看
法〞,未必完全是作者本人的本『意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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